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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将继续加大对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
更新时间: 2014-03-01     
【文章正文】
    财政部28日公布部分2013年两会建议和提案答复。财政部在关于“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入力度”建议的答复中表示,中央和省级财政将根据财力状况,继续加大对财政困难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。
 
    市县政府也应按照规定,从公共预算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、土地出让收益、地方政府债券收入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城镇公用事业附加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渠道安排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财政部表示,中央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,具体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中部200元/平方米、西部300元/平方米,调整到目前的中部400元/平方米、西部500元/平方米,补助标准分别提高了100%和67%。此外,中央廉租住房租赁补助资金也从2007年的3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5亿元,年均增长24.6%。